前彰化縣議員洪柏葳為競選連任,2021年向溫男佯稱一起投資當鋪,資金只要30萬元,溫男信以為真,當場交付30萬現金,未料洪柏葳遲遲未還,原來是把錢挪去當選舉資金,溫男氣得怒告詐欺。彰化地院審理,依詐欺取財罪判處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判決書指出,洪柏葳(34歲)想借錢,2021年12月透過友人向溫男提議投資當鋪,指稱每月可拿5萬元,合計8個月,溫男認為這是朋友介紹投資案,洪柏葳又是議員身分,不疑有他,當場交付30萬元,沒想到下月回款時間洪男就跳票,辯稱因公司放款、利息減少等問題,要求每月只能還1到2萬元,但到2022年8月都未償付款項,溫男怒告對方詐欺跟侵占。
洪柏葳坦承有拿30萬,但辯稱是要競選議員欠資金,跟溫男是單純借貸,並非詐稱要投資當鋪。
法官審理認為,從雙方訊息內容證據指出,溫男一再要求洪男「回款」,並非使用「還款」字眼,並提及「當舖不是20號回款嗎」等訊息,足以認定此為投資,並非單純借貸。另外,洪男從未提出投資當鋪的相關資料,無從判定如實投資,據此推論洪男有故意詐欺可能。
法官審酌,洪柏葳正值壯年,應靠自己努力獲取合法、正當財富,竟然向告訴人佯稱有投資機會,詐騙30萬元,實有可議之處,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,迄今未賠償,難認於犯罪後積極彌補損害,依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,可易科罰金,全案可上訴。